今天上课的课间正好博士学姐问问题,我前半段去卫生间了没听到,但是大致就是在说为什么人非得要奖惩机制才会干好事,为什么人不能明白自己的欲望就是导致自己不适的根源云云,意思总之是说人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道德修行阻止自己做坏事……
其实我每次听这个学姐问的一些问题和伊的一些想法,就觉得伊到底在哲学系都学了什么啊……感觉伊在基本的社会认知上都很有问题,但伊年纪又不是那么的小,所以很令我费解。
就是我觉得,为什么我们需要神,其实说到底不就是因为人终究就是依靠很基础的一些奖惩机制行动的。道德的约束如果有用,那么人也不必立法,不必需要不属于现世的东西来规范人。伊的想法我听来听去,其实就是说为什么人不能转换思维方法。但是我觉得这正是一部分人最大的问题,因为他们认为转换一种以社会为单位的现象可以完全依靠个人一般……我事先说,我足以称得上是个和现代格格不入的对人的评价很高的人,但是我仍然认为,你不可能通过仿佛“仁义礼智信”这样的道德观念就改变人类。人的欲望,人的自私并不可耻,相信神能够帮助自己解决现世的苦难,确实如我老师所说并不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