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是有必要聊聊为什么北京那几个国际部高中生去找职高女生做访谈是完全不符合学术伦理的,并且我认为是应该在道德上被谴责的。从被曝光的几份招募信息来看,第一,这些高中生没有清楚明白地告诉受访者其研究的目的,比如是否用这些材料来完成作业甚至申请学位。仅仅说感兴趣,还要贴上女权主义之类的大标签,甚至标注什么一片赤诚之心,未免有些做作了。第二,研究进行的方式是“下午茶”,她们甚至没有给出任何其他选项。任何做过类似工作的人都应该很清楚,这一方式非但是不真诚的(既然是因为中考择校对职高产生了兴趣,那你们怎么不去职高人的生活环境中做这个访谈?),而且根本没有考虑受访者可能遭受的伤害以及其它因素。更别说压根儿没提会不会录音录像,我甚至担心她们会以为答应来接受访谈就等于一切都consent了。第三,她们没有做任何关于访谈的风险提示,我不认为这种访谈可以对受访者的隐私保护做出有效的承诺。我理解很多朋友说的引导所谓“精英”去关注底层生活的愿望,但这真的不应被如此操作,不是说所谓精英就没有涉足这些领域的资格,而是说你最起码得先认识到你和她的差别,承认和理解这些差别,再通过实践的方式去消弭这些差别,而不是连第一步都没有迈出就来搞这样不负责任的“研究”。

@eesober 但是,如果不把原文放在研究的情境下呢?实际上原本的征募文也没有提到研究二字,而是明确自己是为了写书发表。我觉得对于书籍或新闻报道作者来说,“是否用这些材料来完成作业甚至申请学位”的揭露不是一般规范,记者并不会揭露自己是否拿报道去申请奖项,写作者也不会提到自己会因此获得多少稿费或是拿到多少具体好处。跟受访者有关的是这些内容会怎么处理、如何发表、发表在什么平台上面。但是要求这些内容都详细在一篇征募文中完全呈现,我觉得还是有点苛求了。

大家如果换个场景来想想,还真的会觉得这么不妥吗?假设一个外籍媒体记者今天在小红书或长毛象或推特发文,希望征集10位白纸运动参与者,聊聊他们的经验,写成报道。还会有这么多对于研究方法上的要求吗?去年到今年初我看到许多类似的征募文,讨论中除了一些质疑记者身份真假之外,并没有人要求记者在征募文里提出完整的隐私保护说明,也没有要求记者完整说明怎么处理访谈内容、如何刊登等等。

@evil 以我的理解研究目的的坦白是必要的。退一步讲,我认为书籍和新闻报道也应该做到这一点,之所以没有做到却被接受了主要原因在于这种方式的指向性是明确的,而研究的指向性要模糊得多。

具体来说我为什么认为这不是苛责:第一,这些高中生的写作目的显然不同于职业作家的采风和记者的报道(我个人认为前者和研究一样需要严格意义上的伦理审查,所以后面单说新闻报道),这些高中生提到了自己可能的申请需要,但模糊化处理了所谓访谈和这件事的联系,那么这一点就是需要说明的。第二,我们当然不能要求一篇征募文呈现太多的细节,但我认为做出隐私保护的承诺并不是过分的要求。

至于另一种情况,首先与我以上提到的有关,我不认为高中生的访谈和新闻报道是可以直接类比的事情,原因就在于前者目的的模糊性。其次,我没有在墙内看到公开发布的此类招募,显然也不可能。

高中生身份当然影响了大家的判断,但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因为她们本身的身份恰恰是她们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就像新闻报道要考虑访谈者是记者,这些小朋友在访谈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考虑自己的位置?这不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因为有可能会给受访者带来伤害,实际上已经是一个标准的伦理问题了。

@eesober 关于隐私保护的部分,原文有写道会以化名方式处理参与者的记录。虽然化名并不完全足以保护受访者,但我觉得这可以说明原文作者有一定的保护受访者的意图。即使尚不完全,恐怕也不能说她们没有这样的意识。

而新闻报道与书籍写作的差异,我想指向性明确的确是一个主要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是否足以形成大家对于两者的截然不同的要求呢?我觉得欠缺合理性。也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即传播造成的潜在伤害的大小。新闻媒体的潜在伤害是肯定大于几位高中生所写的也许不一定能成功出版的书籍的。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本应对新闻采访有更高的伦理要求,但事实上没有如此。而新闻媒体的指向性我想也不如所预设的那般明确,大家通常是因为制度信任(大媒体,好的同意)来假设其可能的报道立场和撰写方式。对于实际撰写成何种文章,记者的自由度、处理的空间还是颇高的。访谈征募文并未明确指向写作结果(当然,作者本身恐怕也未知)

而对于身份的部分,这点恕我最难以同意。要求高中生自己承担起高中生身份的敏感性和争议性,这是一种过分的要求。记者有自己的职业伦理和权力优越位置,所以必须扛起负担伦理等等的责任。但是社会对于高中生的怀疑是另一回事,高中生也没有因此获得什么更高的权力位置,要求她们承担此责任是过分的。退一步说,这些高中生如果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引起的争议,大可以采取更隐匿自己的出身、意图的方法来刊登招募文。而非更明确的目的性说明,这也会给发起者带来危险。而要求这群高中生承担这些责任的后果恐怕就是如此,一方面斩断了许多高中生或普通人进行研究、社会考察的机会,不是专业学者,一旦犯上伦理错误,就变成社会性死亡,谁还敢这么做呢。研究和考察就变成了学者的专利。这也是我觉得对于高中生的伦理要求不应该与一般研究者的伦理要求相同的原因。

最后,我可以理解许多对于国际学校学生、留学中介接待的精英学生的愤恨。但是这样子投射愤怒恐怕打翻的是更大一群人。对于我们所尚不了解的这群研究发起人也不公平。我并不是说原作者的征募文没有问题。是的,问题不少,但是对于一些高中生用大学教授都可能无法完成的伦理要求来批判,恐怕不是合比例的

@evil 能理解这里的意思,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

首先,我个人在这一伦理问题上是一个严苛主义者,这意味着我反对来自后果主义的辩护(我认为这是您解释中的核心方式),因为所谓高中生造成的“破坏”相较更有限等等不仅来自我们的想象,也会导致明显的滑坡。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我们应该对这些高中生宽容”这一结论必须依赖这样一个大前提:我们如果对破坏性更大的对象宽容了,也就应该对破坏性相对较小的对象宽容。这一大前提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它非但没有考虑前一个宽容的结构性原因,也是没有任何道德根据的。

其次,我坚持我对高中生身份问题的判断。第一,我们对高中生的履责能力的判断仍旧是来自想象。实际上从招募信息来看,她们没有提到第三方的参与,也试图展现出独立履责人的姿态,那么在她们与职高生之间的不平等的权力结构当中,她们或许只能是唯一的履责主体。第二,“没有获得更高的权力位置”这一判断在我看来有些奇怪,回到目的问题上,在没有明晰她们访谈的目的之前,给出这一判断在我看来缺乏根据。第三,我不认为这种批评会伤及无辜,也完全不会扩大到所谓对左翼的嘲讽之类的,更不会阻碍她们进入所谓的学术界。如果对国内社科学界现状有所了解,应该可以清楚学术伦理问题的份量实际上很有限,而且作为一个严苛主义者,我不认为起步时对于学术伦理问题的宽容于她们自己而言有什么好处,就对整个社会而言,难道是让这些本来就比绝大多数人更容易进入学术界的人涉足这一领域更加便利吗?

@eesober @evil 这个还真的蛮麻烦的,主要是研究伦理审查有一大堆程序,包括知情同意书以及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材料要求和审核批准。但中学生平时做访谈作业在美国也是经常有的,我的感觉是,应当保证匿名,不用于发表,以及从熟人渠道找人访谈,而不是招募的方式,明确告知是一种作业的形式。亦即,非正式的东西必须非正式。因为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味着一个东西可以发表,对于普通作业,伦理委员会也没法审查,而只有老师对作业的一系列伦理要求。是不是拿来申请,那么作业也是可以拿来申请的,比如美术作业语文作业等等(portfolio)。不过你提的真是一个难题,可能需要查一下国外的先例,他们这种规范的培养已经很多年了。

@simonknowsnothing @eesober 这么一说,刚想起国外有关于学术伦理审查如何钳制社会科学研究的讨论…当然,这又是另个话题。还是要跟具体的情境脉络相关吧。我可以理解是因为国际学生、申请学校这些情境导致了极大的不信任,因此需要提高门槛。但对于一般的学生进行的个人研究,在与受访者无权力关系差异或差异较小的情况下,我倾向认为标准应宽松,至少类比于记者采访。

@evil @eesober 至于钳制问题,那么它对自然科学和医学临床研究的钳制至少一样大,如果不是更大。但为了减小做错事或做坏事的风险,我们一直在“钳制”各种生活里的行为和活动,也一直在付出很高的代价。这一部分要具体到措施细节而不是抱怨钳制本身。

@simonknowsnothing @eesober 这个有差异,因为临床医学确实曾经造成过受试者的伤害,而且生物医学研究者和被试者之间有巨大的权力位置差异.... 这是生物医学研究的大多数情况,但人文社会学科的大多数情况相反,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位置差异。反而很多研究中研究者是承担主要风险的。不考虑学科脉络差异,普遍性的适用高标准反而阻碍了社会研究的进行。试想,假如你想要研究中国政府的内部运作,这是能通过一般伦理方式进行的吗?普通研究者一定得尝试各种非正常技俩、甚至是灰色地带的方法来进行。而如果普适伦理规则,则意味着只有那些握有资源,与政府内部关系良好的学者可以进行这类研究了

@evil @eesober 这个您就外宾(还是内宾~了。可以去找一堆社会科学研究对人的伤害来给你看。它的确涉及到隐私保护,欺骗和伤害。还记得那个啥啥啥顺从性实验吗?经过的人都痛苦死了。坏事纪录多得去了。。。所以我说学术伦理规范必须有,但措施和执行细节的确可以探讨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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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knowsnothing @eesober 不论外宾还是内宾,这样的称呼方式都不合适,请你停止。

你说的实验其实正是验证了我的说法,要考虑学科本身的脉络差异。你说的实验是在实验心理学这个学科中常见的做法。其中确实存在权力位置的巨大差异,所以应该有所限制。但是社会学研究并不会用这种方式去进行,而大多是田野观察、深度访谈。我从来没说过不应该有任何限制,而是在说有关于当下的学术伦理审查具体规则钳制了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讨论。

我看不懂你一直在坚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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