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是有必要聊聊为什么北京那几个国际部高中生去找职高女生做访谈是完全不符合学术伦理的,并且我认为是应该在道德上被谴责的。从被曝光的几份招募信息来看,第一,这些高中生没有清楚明白地告诉受访者其研究的目的,比如是否用这些材料来完成作业甚至申请学位。仅仅说感兴趣,还要贴上女权主义之类的大标签,甚至标注什么一片赤诚之心,未免有些做作了。第二,研究进行的方式是“下午茶”,她们甚至没有给出任何其他选项。任何做过类似工作的人都应该很清楚,这一方式非但是不真诚的(既然是因为中考择校对职高产生了兴趣,那你们怎么不去职高人的生活环境中做这个访谈?),而且根本没有考虑受访者可能遭受的伤害以及其它因素。更别说压根儿没提会不会录音录像,我甚至担心她们会以为答应来接受访谈就等于一切都consent了。第三,她们没有做任何关于访谈的风险提示,我不认为这种访谈可以对受访者的隐私保护做出有效的承诺。我理解很多朋友说的引导所谓“精英”去关注底层生活的愿望,但这真的不应被如此操作,不是说所谓精英就没有涉足这些领域的资格,而是说你最起码得先认识到你和她的差别,承认和理解这些差别,再通过实践的方式去消弭这些差别,而不是连第一步都没有迈出就来搞这样不负责任的“研究”。
@eesober 但是,如果不把原文放在研究的情境下呢?实际上原本的征募文也没有提到研究二字,而是明确自己是为了写书发表。我觉得对于书籍或新闻报道作者来说,“是否用这些材料来完成作业甚至申请学位”的揭露不是一般规范,记者并不会揭露自己是否拿报道去申请奖项,写作者也不会提到自己会因此获得多少稿费或是拿到多少具体好处。跟受访者有关的是这些内容会怎么处理、如何发表、发表在什么平台上面。但是要求这些内容都详细在一篇征募文中完全呈现,我觉得还是有点苛求了。
大家如果换个场景来想想,还真的会觉得这么不妥吗?假设一个外籍媒体记者今天在小红书或长毛象或推特发文,希望征集10位白纸运动参与者,聊聊他们的经验,写成报道。还会有这么多对于研究方法上的要求吗?去年到今年初我看到许多类似的征募文,讨论中除了一些质疑记者身份真假之外,并没有人要求记者在征募文里提出完整的隐私保护说明,也没有要求记者完整说明怎么处理访谈内容、如何刊登等等。
@evil 以我的理解研究目的的坦白是必要的。退一步讲,我认为书籍和新闻报道也应该做到这一点,之所以没有做到却被接受了主要原因在于这种方式的指向性是明确的,而研究的指向性要模糊得多。
具体来说我为什么认为这不是苛责:第一,这些高中生的写作目的显然不同于职业作家的采风和记者的报道(我个人认为前者和研究一样需要严格意义上的伦理审查,所以后面单说新闻报道),这些高中生提到了自己可能的申请需要,但模糊化处理了所谓访谈和这件事的联系,那么这一点就是需要说明的。第二,我们当然不能要求一篇征募文呈现太多的细节,但我认为做出隐私保护的承诺并不是过分的要求。
至于另一种情况,首先与我以上提到的有关,我不认为高中生的访谈和新闻报道是可以直接类比的事情,原因就在于前者目的的模糊性。其次,我没有在墙内看到公开发布的此类招募,显然也不可能。
高中生身份当然影响了大家的判断,但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因为她们本身的身份恰恰是她们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就像新闻报道要考虑访谈者是记者,这些小朋友在访谈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考虑自己的位置?这不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因为有可能会给受访者带来伤害,实际上已经是一个标准的伦理问题了。
@eesober 关于隐私保护的部分,原文有写道会以化名方式处理参与者的记录。虽然化名并不完全足以保护受访者,但我觉得这可以说明原文作者有一定的保护受访者的意图。即使尚不完全,恐怕也不能说她们没有这样的意识。
而新闻报道与书籍写作的差异,我想指向性明确的确是一个主要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是否足以形成大家对于两者的截然不同的要求呢?我觉得欠缺合理性。也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即传播造成的潜在伤害的大小。新闻媒体的潜在伤害是肯定大于几位高中生所写的也许不一定能成功出版的书籍的。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本应对新闻采访有更高的伦理要求,但事实上没有如此。而新闻媒体的指向性我想也不如所预设的那般明确,大家通常是因为制度信任(大媒体,好的同意)来假设其可能的报道立场和撰写方式。对于实际撰写成何种文章,记者的自由度、处理的空间还是颇高的。访谈征募文并未明确指向写作结果(当然,作者本身恐怕也未知)
而对于身份的部分,这点恕我最难以同意。要求高中生自己承担起高中生身份的敏感性和争议性,这是一种过分的要求。记者有自己的职业伦理和权力优越位置,所以必须扛起负担伦理等等的责任。但是社会对于高中生的怀疑是另一回事,高中生也没有因此获得什么更高的权力位置,要求她们承担此责任是过分的。退一步说,这些高中生如果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引起的争议,大可以采取更隐匿自己的出身、意图的方法来刊登招募文。而非更明确的目的性说明,这也会给发起者带来危险。而要求这群高中生承担这些责任的后果恐怕就是如此,一方面斩断了许多高中生或普通人进行研究、社会考察的机会,不是专业学者,一旦犯上伦理错误,就变成社会性死亡,谁还敢这么做呢。研究和考察就变成了学者的专利。这也是我觉得对于高中生的伦理要求不应该与一般研究者的伦理要求相同的原因。
最后,我可以理解许多对于国际学校学生、留学中介接待的精英学生的愤恨。但是这样子投射愤怒恐怕打翻的是更大一群人。对于我们所尚不了解的这群研究发起人也不公平。我并不是说原作者的征募文没有问题。是的,问题不少,但是对于一些高中生用大学教授都可能无法完成的伦理要求来批判,恐怕不是合比例的
@eesober 嗯,理解,我反倒是后两点比较能同意。第一点倒是觉得,如果发起人是精明的思考到这些问题,那反倒会避开这些高大目标,用一些更精巧的无争议的学术话语来包装。会这么写反倒有可能是因为真的这么想的。可能我前提假设她们是真诚的吧,或者是我按此假设阅读也觉得有合理可能性。谢谢你耐心回复。
@evil 嗯嗯,边界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应该被展开说的。我会觉得是否有志于成为职业研究者这件事情很难判断,因此不太容易作为判断的标准。我个人认为更为合适的标准是对于成果本身的判断,比如成果是否公开等等,以保护受访者的视角来看,无论是否是学术成果,都有一些底线不能触犯。我会认为我开始提出的三点都属于这样的底线,或者如果我们认为它是正确的且可以被实践,那么至少我们应该努力让它们成为底线。前两条我认为不太会有什么争议,第三条(风险提示和保障承诺)确实国内也没有很多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