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因伤无法“顾家”索赔误工费,法院:家庭型事务劳动有价值应予支持
#家庭主妇 李女士婚后一直操持家务,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40多天,鉴定为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以其无工作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法院认为家庭型事务劳动具有经济价值,支持了其误工费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来自搜狐-极目新闻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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