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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犯的浑,趁记得赶紧先骂了 

某高校(我们客户)热爱特事特办,十几年前有些跟行政部门一起合办的项目其实不合规,现在政府出了新文件要求处理、日后杜绝,该校依然想搞特殊:“这么多年下来都没事,现在新规定出了怎么就非得按照规定来呢”(不是原话但他们就是想这么干)——这些都不是我这次要骂的,毕竟严格来说不关我事。

某项目,上周,需要我出法律意见书,可惜合规依据实在没有。
中间沟通略去不提,后该校对接老师加我好友私聊:可否用某局领导的政务平台聊天对话截屏作为这次合规意见的依据?
我:需要跟团队讨论一下(蛤?当然不可以啊!),但建议贵校还是继续补充资料。
对接老师:好的,我去找找有无新资料,下午再说。

这个【下午】下了一个周末+三天,她都没给我任何消息、资料。

丫今天早上刚刚突然来问我,合规意见能给了吗?

你补充的资料是补到你梦里了吗

客户犯的浑,趁记得赶紧先骂了 

项目早年主体混同,不违法但不规范,现在依照新规不能再这么干了,该校企图通过补签一些文件来继续达到主体混同的效果。
该校新上岗的对接老师,为了诓我们法律顾问出合规意见(相当于将违规责任抛给我们背黑锅),直接让我们给计划补签的文件出合规意见。
我们肯定不干嘛,肯定要先去审前期背景,一审就发现问题,于是给了意见:除非你们再往上级管理部门报批,否则别想特事特办了,哪有这样补签一些文件就能达到逃脱规制的效果?
该校老师又想丢锅给合作的行政部门,没想到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被我说服了,跟我一样觉得该校不能特事特办。
该校老师又去找行政部门的领导,领导懂个屁的法,于是就说此事可以特殊解释。

感想是你们赶紧都下马吧,就是因为有这些喜欢特事特办的法盲领导,一切才会变得越来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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